2017年2月的一天,在云南省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邹女士一脸焦急又期待,她委托了云南XX律师事务所的董宝涛等律师,准备起诉陈XX和周XX,追讨那笔已经逾期许久的50万借款。
借款逾期引纠纷
2015年8月10日,陈XX和周XX这对夫妻,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邹XX借款50万。邹XX通过POS机刷给陈XX50万,两人出具借据,约定还款期限为2015年9月30日。然而,到了起诉时,被告分文未还。邹XX无奈之下,委托董宝涛等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本金50万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律师举证促胜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陈XX、周XX经法院公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董宝涛等律师围绕诉讼请求,为邹XX依法提交了原告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法院还向兴业XX调取了POS机商户号的信息。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借款事实,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得到了法院的采信。
判决还款终维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邹女士已交付借款,被告在借据和情况说明中也确认了借款事实。因借据未约定利息,对于借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但邹女士主张的逾期利息未超过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周X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邹XX借款本金50万以及以50万为本金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5.25%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至此,在董宝涛等律师的努力下,邹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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