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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调解助企业追回2800万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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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247人看过
导读:XX公司承建二被告项目,工程竣工交付后被告拖欠巨额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受委托诉讼,制定“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策略,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为原告锁定债权并保障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调解助企业追回2800万工程款

在XX省金乡县,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一脸焦急。他们承建的“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早在2021年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可二被告金乡县XX公司和X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XX公司委托了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全面梳理,制定策略

迟延蕾律师团队自2021年开始执业,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团队立即行动,全面梳理案件。他们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但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

以诉促调,达成协议

诉讼过程中,迟延蕾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了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下,律师站在委托人尽快回笼资金的立场,与被告进行多轮谈判。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合理让步。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权益保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明确工程总价款为5700万元,被告尚欠工程款28,058,709元,原告放弃此前工程款利息。欠款分两年付清,明确了具体付款节点。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支付利息,同时原告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保险费由二被告承担。本案通过调解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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