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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工伤赔偿律师解正军:代理工伤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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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833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起执业,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200件,其中相关领域成功案例100余件。曾代理被告巫XX参与工伤赔偿案,最终法院维持仲裁裁决结果,保障了被告权益。
四川凉山工伤赔偿律师解正军:代理工伤案维持原判

执业背景丰富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债权债务案件上尤为专精,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以及工伤赔偿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工伤赔偿代理

在2021年,被告巫XX于3月3日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6月13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此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让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解正军律师作为被告巫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案件胜诉结果

在案件审理中,解正军律师提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法院将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作为认定焦点。最终,法院基于生效判决及相关事实,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结合被告治疗情况等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虽然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认定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同时明确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判决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此次代理的成功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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