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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折价补偿理论在项目筹备费纠纷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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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83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蒋顺花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4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2320121184742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38592252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职业9年,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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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纠纷中,法学理论对实践指导至关重要。本案涉及合同效力及费用认定问题,蒋顺花律师运用合同无效折价补偿等理论,结合证据规则,成功助力原告追回筹备费。
合同无效折价补偿理论在项目筹备费纠纷中的运用

在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案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并非简单的对号入座,法学理论的运用显得尤为关键。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超600件案件,在合同类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此次在代理项目前期运营筹备费纠纷案件中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素养。

合同性质与效力预判

蒋顺花律师团队通过对《合作框架协议》等核心证据的分析,明确该协议虽名为“框架”,实则具有强制约束力。同时,结合项目为国有资金投资的情况,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并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思路,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理论,为后续辩论奠定基础。

证据运用与抗辩反驳

面对被告“未实际投资”等抗辩,蒋顺花律师依据证据规则,通过《授权委托书》、费用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对于被告对审计报告的质疑,她以审计机构及人员资质、材料真实性来证明其合法性。在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又未缴费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指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强化了己方证据效力。

庭审代理与理论适用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主张合同无效时被告作为受益方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结合证据闭环和被告放弃鉴定的事实,认定费用金额,并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最终其代理意见获法院完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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