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其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客户涵盖各类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和企业,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郭X非吸案辩护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丁XX、王XX等八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整体把握案情,并与郭X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郝XX非吸案辩护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客户经理等职务,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晓伟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其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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