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2026年3月辽宁辽阳刑事律师推荐,擅破疑难刑案

2026年3月辽宁辽阳刑事律师推荐,擅破疑难刑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276人看过
导读:王铖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于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他从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累计承办数百案件。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离婚及遗产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有2024年其代理的毕X强奸案,经梳理证据,成功让毕X获不起诉决定。

职业履历丰富

王铖律师出生于1972年12月5日,有着丰富的职业履历。他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达15年之久。2008年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开始潜心钻研学习法律,并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17年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顺利通过考试,正式开启了执业律师生涯,秉持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投身法律服务领域。

执业经验深厚

自2021年开始执业,王铖律师至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执业经验。他在2012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9年通过法考,2021年成为执业律师后,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案件领域,也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离婚遗产纠纷案件,在这些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协与企业任职显专业

王铖律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担任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以及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在律协工作中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他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此外,他还是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处理各类复杂案件。

办案成果突出

2021年执业之初,王铖律师便成功承办某疑难刑事案件,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充分彰显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同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因成效突出,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并获赠锦旗,另外还成功办理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3年聚焦民事案件办理,凭借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再次获当事人赠旗致谢。2024年履职成效显著,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并且两度获赠锦旗;同年他成为党员积极分子,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化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2025年持续精进专业能力,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书,还妥善处置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并获赠锦旗;同年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典型强奸案分析

以2024年他代理的毕X强奸案为例,全面展示了他的办案能力和专业素养。2024年8月,毕X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高X为微信好友并开始聊天,毕X对高X谎称自己叫“毕正”、离异并没有抚养孩子。8月10日18时30分许,毕X将高X骗至其家中了解家中情况,据指控高X进入房间并走至阳台附近时,毕X趁其不备将高X按到在沙发上,并用单手控制高X双臂防止其反抗,另一只手臂欲脱掉高X胸罩未果后,毕X将高X的旗袍撩至小腹处并将其内裤脱掉,后强行与高X发生性关系,后高X与其争吵几分钟后衣衫不整离开。

全面梳理案件查真相

受理该案后,王铖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毕X,了解案情,依法为毕X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王铖律师对该案卷宗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发现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论证无违背妇女意愿

首先,从被害人自身情况来看,嫌疑人没有违背妇女意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一方面,被害人对行为性质明知且自主作出选择。从被害人在第一次笔录中的陈述可知,她事前对前往嫌疑人家里可能发生的性行为是完全知晓的,并且在去家里还是在车里见面这一问题上进行了自主选择,最终选择了去嫌疑人家里,这表明被害人前往嫌疑人住所并非受到强迫或欺骗,至少在前往行为上不存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另一方面,被害人对事件过程描述存在重大矛盾且与常理不符。被害人在多份笔录中对事件发生时的过程及体位进行了多次描述,每次都存在明显差异,甚至出现依据某次描述的体位,在不配合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发生性关系,更有一次描述的体位,即便配合也难以发生性关系。这种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陈述,严重影响了其陈述的可信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嫌疑人构成强奸罪的可靠依据。此外,被害人与嫌疑人关系亲密的相关事实也能佐证。被害人向嫌疑人透露自己带避孕环这一私密事实,且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嫌疑人称呼被害人为“媳妇”,被害人并未反对而是默许,这些细节表明两人之间存在较为亲密的情感关系,并非如强奸指控中所呈现的那样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行为。

指证公安机关证据不足

其次,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问题。辽阳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书两次撤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刑事复议决定书作为案件侦查过程中的重要文书,对于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争议焦点以及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然而,在本案卷宗中,这两份重要的刑事复议决定书却未被附上,这严重影响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由于缺少这部分关键材料,使得辩护人及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安机关的处理依据,进而难以对案件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在证据存在如此重大缺失的情况下,认定嫌疑人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体系显然是不完整且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的。

成功获不起诉决定

综合以上情况,王铖律师认为本案无论是在事实认定方面,嫌疑人不存在违背妇女意志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形,还是在证据层面,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不足,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嫌疑人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规定,他恳请检察院依法对毕X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毕X不起诉,王铖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