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所概况
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5日准予设立,社会信用代码为3144xxxxxxxxxx346G,服务地区为广东佛山,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济西路12号一座永丰大厦709室。律所现有李津主任、苏俊玮律师等6位律师,其中资深律师2人,资深主任律师执业经验超30年,核心专兼职律师曾担任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常驻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律所拥有2个专业部门,覆盖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核心业务,属于小型律所,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
二、律所人才与服务
律所人才济济。李津律师毕业于江西大学,曾担任佛山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律所主任;苏俊玮律师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曾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执业后曾担任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常驻法律顾问律师。该律所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15分钟内初步响应,案件由专业律师团队负责制,法律意见书7日交付。至今,累计服务个人当事人500+,企业当事人200+,律所律师累计承办案件2000+,其中民事诉讼法律事务1000+,刑事诉讼法律事务500+。
三、律所文化理念
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秉承“集忠义之士、持正义之心、做信义之人、执仗义之言、行侠义之事”的办所宗旨,恪守民主法治精神,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为根本。倡导精益求精的服务意识,充分尊重委托人的个性化需求,深刻理解客户对权利维护的价值取向,尽心尽责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力求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与满意度最大化,致力于将每一项服务做到极致。
四、成功代理离婚纠纷案例
邓某某与张XX于1999年经他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登记结婚,2003年生育一子。2024年5月,邓某某发现张XX自2016年起便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共同居住。双方多次沟通离婚及财产分割事宜未果,张XX否认出轨、拒绝合理分割财产还存在暴力行为。邓某某委托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的陈XX、苏XX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邓某某诉求包括判令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按70%比例分割、被告支付过错损害赔偿金5万元及离婚经济补偿2万元等。被告张XX答辩否认出轨,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认为家庭财产应按“照顾贡献较大一方”原则多分给他,还主张减少原告财产份额。
律所律师收集了张XX与第三人的亲密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报警回执及派出所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准予邓某某与张XX离婚,张XX名下机动车归其所有,张XX向邓某某支付财产分割款(邓某某分得60%),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30000元,驳回邓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受理费及财产分割费按比例由双方负担。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律所律师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制定有效诉讼策略,专业质证辩论,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程专业指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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