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委托理财活动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需要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处理。杨蕾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理财纠纷案件,在这类案件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下面就来看她参与的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背景
原告张XX与被告张X为同学关系,被告劝说原告通过其购买所在公司理财产品,原告陆续支付125万元,双方未签合同。20XX年理财产品暴雷,款项无法收回。原告认为被告操作致损,应返还本金;被告则称是委托合同关系,应由理财公司承担责任。
证据分析
杨蕾律师在处理此案时,着重对涉案证据进行分析。被告虽抗辩合同相对方为XXX公司,但证据显示被告以个人账户收取原告款项,且以个人名义与瑞丰中心签订协议,原告收到的两次收益亦由被告支付。这表明原被告之间存在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责任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接受原告委托理财时,未尽合理谨慎义务,对理财资金管理不当,造成投资损失。原告未充分考察被告理财能力,对合同履行也存在管理不当行为。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酌情认定原告承担30%责任,被告承担70%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理财款8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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