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宋代军是北京市信之源(唐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2201611641688。他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本科,是唐山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交通物流与互联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专精于合同纠纷和交通物流案件,同时在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刑事辩护、常年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案件背景
2021年4月,原告农民工受甲某雇佣在某项目工地从事电工工作,双方约定日工资350元。XX公司仅支付部分工资10000元后,剩余9000元工资被长期拖欠。该项目由XX公司总承包,B公司分包后由无施工资质的甲某实际施工,原告多次讨要拖欠工资均遭各被告推诿。于是,原告委托宋代军律师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要求三被告支付拖欠工资及逾期利息。
办案过程
宋代军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厘清案涉工程的总包、分包、实际施工的三层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为各被告是否应对拖欠工资承担清偿责任。为了充分佐证原告提供劳务、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数额,律师指导原告收集银行交易明细、与被告的沟通录音、工地工资表等关键证据。同时,整理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等材料,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确定各被告的法定清偿责任。
庭审中,B公司抗辩原告起诉主体错误,否认与原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XX公司辩称已付清工资、尽到总包管理责任且无过错。宋代军律师当庭详细阐述原告受雇提供劳务的事实,提交完整证据链证实欠薪数额。针对二公司的抗辩,从法律层面论证甲某与B公司的挂靠关系,以及总承包单位XX公司、分包单位B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法定清偿义务,明确其抗辩理由不能免除法定责任。
案件结果
在宋代军律师的专业代理与充分举证论证下,法院经审理认定甲某与B公司为挂靠关系,甲某作为实际用工人应支付原告拖欠工资9000元,B公司作为被挂靠方承担共同付款责任;XX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案涉拖欠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甲某、B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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