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事务中,很多人对罪名的界定和法律适用存在认知误区,一个错误的认定可能就会改变当事人的一生。明月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成功规避刑事风险,下面以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为例进行分析。
实体之辩:阻断双重罪名风险
明月律师主攻核心指控,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指出B某的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主动防范次要风险,论证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的客观行为,阻断了其因参与赌博活动需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证据之疑:动摇指控证据根基
明月律师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依据《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与证据的客观性,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核查,在审查批捕环节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
羁押必要性之论:否定逮捕前提
从人身危险性出发,明月律师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具备随传随到条件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所需的“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必要性层面彻底否定逮捕的合法性。
明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案件的深刻洞察,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在本案中,她通过早期介入和精准辩护,不仅让B某在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还为其保住了公职,充分体现了刑事风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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