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5 · 1321人看过
导读: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多项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按约定场所和方法保管,非紧急或为寄存人利益不得擅自改变;专属保管,一般亲自保管,擅自转保管致损担责;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经同意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返还保管物及孳息,期满或提前领取时履行;还有通知义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情况及时通知寄存人。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义务:保管人应按约定的保管场所和方法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2.专属保管义务:保管人须亲自保管保管物,不得将其转交第三人保管,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擅自转保管致保管物受损,保管人应担赔偿责任

3.不得使用保管物义务:非经寄存人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返还保管物义务:保管期届满或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保管人应返还该物及其孳息

5.通知义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司法程序等情况,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寄存人。

二、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毁损还用支付报酬吗

保管合同分有偿与无偿两种。若为无偿保管合同,保管物毁损,不存在支付报酬问题。

若是有偿保管合同,保管物毁损是否支付报酬需看保管人有无过错。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保管人有过错,寄存人无需支付报酬,且可要求保管人赔偿损失。若保管物毁损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保管人的原因导致,保管人无过错,寄存人仍需按约定支付报酬。

三、保管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双方直接交流争议,找一致解决办法,简便且成本低。

调解:中立第三方介入,助双方沟通协商提方案促和解,可由专门机构等进行。

仲裁:依协议将争议交约定仲裁机构裁决,裁决具终局性,有约束力。

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选择时要依情况和需求综合考虑,建议合同中明确约定,防争议时解决途径不明。

在探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保管人在保管期间,若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需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另外,当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保管人除返还保管物外,对于保管物所产生的孳息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及相关后续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网站地图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