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婚姻走到尽头办理离婚时,都会面临财产分割的难题,其中房屋作为重要的财产,其增值部分的计算更是让人头疼。要知道,如今房价波动较大,房子在购买后可能大幅增值,这部分增值到底该怎么算,夫妻双方常常争执不下。毕竟,谁都想在这场财产分割中争取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可又不清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夫妻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
一、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增值计算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增值部分自然也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如果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方法通常是用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乘以房屋现价值再除以2。比如,男方婚前购房首付50万,贷款100万,利息2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此时房屋价值20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为50÷(50+100+20)×200÷2≈38.46万,男方需补偿女方约38.46万。
二、婚后共同购房的增值计算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100万购买一套房子,离婚时房子价值涨到200万,那么增值的100万双方各得50万。
三、父母出资购房的增值计算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也归该方所有。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增值部分也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分配。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40万,购买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离婚时房子涨到150万,增值50万,那么男方可分得增值部分的50×(60÷100)=30万,女方分得20万。
四、增值计算的取证要点
在计算房屋增值部分时,取证非常关键。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贷款还款记录等,这些能证明房屋的购买价格、出资情况以及还贷情况。如果涉及房屋评估,要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也是重要的证据。比如,在上述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例子中,男方要保留好婚前首付的付款凭证,女方要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银行记录,这样在计算增值部分时才能有准确的依据。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清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对方不认可计算结果、不配合分割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让双方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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