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往往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其中有个问题很多人都会纠结,就是离婚前花出去的钱还算不算共同财产。比如,在正式提出离婚前,一方用家里的钱买了个大件物品,或者出去旅游花了不少钱,另一方就会犯嘀咕,这钱花得合不合理,这些花出去的钱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该怎么算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这个问题。
一、共同财产的界定
要搞清楚离婚前花出去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先明白啥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比如小张和小王是夫妻,小张上班挣的工资,小王自己开店的盈利,这些都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
二、正常开销花出去的钱
如果是为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开销花出去的钱,通常就不算在要分割的共同财产里了。像日常的买菜做饭、交水电费、孩子上学的费用等。比如小李和小赵夫妻二人,每个月花在吃饭、孩子学费上的钱,这是维持家庭运转的必要支出,就算离婚了,也不能把这些花掉的钱再拿出来分割。
三、不合理支出的情况
要是一方在离婚前,为了自己的私利,故意把钱花掉,这就可能有问题了。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家里的积蓄拿去给情人买贵重礼物,或者去赌博输光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对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少分或者不分。比如老张在和老婆闹离婚期间,偷偷拿了家里的10万块去炒股,结果全赔光了,他老婆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主张老张这种行为损害了她的财产权益,要求老张少分财产。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些花出去的钱可能性质比较特殊。比如一方用共同财产买了保险,或者投资了某个项目。这时候就得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保险或者投资有收益,收益部分是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比如陈女士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离婚的时候保险已经有了一定的分红,那这个分红就属于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的事儿处理完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麻烦。比如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还有其他隐藏的财产没拿出来分割,或者之前分割财产的时候有些情况没考虑周全。这时候该咋办呢?自己处理这些问题可能会一头雾水,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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