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情感与劳务纠纷交织,一场恶性财产损害事件让案件陷入复杂困局。被告储某某为讨工钱砸毁原告住宅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原告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损失金额确定、金属门权属及鉴定费承担等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夯实证据链,奠定侵权基础
上海知以行律师事务所的吴艳霞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损失量化是胜诉关键。她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收集《受警回执》、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关联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
巧用刑事鉴定,锁定基础物损
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吴艳霞律师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有力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为索赔打下坚实基础。
主动司法鉴定,破解修复难题
对于被告可能抗辩的“修复费用”,吴艳霞律师主动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浙江XX公司对“损坏部位的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最终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庭审中,围绕两份鉴定报告展开论述,强调其权威性,主张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最终,法院基本采纳了吴艳霞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赔偿财产损失,承担大部分鉴定费和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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