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若没有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解决起来往往困难重重。本案中,建筑材料供应商崔XX与被告胡XX长期合作却未签书面合同,当崔XX要求结算68万余元货款时,胡XX拒不认账,抛出主体不适格、款项争议、货物处置异议等理由,使得案件陷入复杂困局。
梳理证据确定思路
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难点,制定了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送货凭证为辅助”的证据闭环策略。她详细梳理长达三年的数千条微信记录,还原每一笔订单的下单人、收货地和付款逻辑。
锁定合同相对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虽然缺乏书面合同,但微信记录显示胡XX主动协商合作、发送工地定位、参与价格磋商并安排付款,这种长期交易习惯足以认定胡XX为合同相对方。同时,胡XX虽称送货单签名是他人,但微信记录证实这些人员受其指示或为其管理工地,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由胡XX承担。
精准核算财务账目
本案涉及多笔转账回流、税点抵扣和复杂的抵债处置。邹鹏鹏律师协助客户整理详尽的对账表格,使法院快速理清长达三年的财务往来,确保诉请金额获得足额支持。最终,法院判令胡XX支付崔XX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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