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好像变得越来越常见了,很多人好奇在离婚里,到底哪些人会被算作过错方呢?这事儿可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重要问题。比如,一对夫妻闹离婚,一方觉得另一方应该算过错方,可另一方却不这么认为,到底谁说了算?接下来我们就详细说说离婚当中被算作过错方的是哪些人。
一、重婚的情况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还有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共同生活的情形。举个例子,老张在已经和妻子结婚的情况下,又和另外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或者和别的女人对外以夫妻自居共同生活,那老张在离婚时就属于过错方。一旦认定为重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受害方发现这种情况,第一步得收集证据,比如对方的结婚证、共同居住的一些证人证言、照片等。拿着这些证据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不同,它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比如老王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和另一个女人在外租房长期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有证据证明同居的事实,比如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等。无过错方在发现这种问题后,同样可以先尝试和过错方协商,看能否达成离婚和赔偿协议。要是协商不下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并且索要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小李经常对妻子拳脚相加,这种殴打就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如果遭遇家暴,受害者要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有出警记录,这是很重要的证据。同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保留好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先和对方分居,避免再次受到伤害。之后可以根据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长期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遗弃则是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比如老赵长期不给年迈生病的父母提供生活费用,或者老张经常辱骂、冷落自己的孩子,这些都属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受害方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邻居的见闻、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调解记录等。然后可以通过社区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果,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追究过错方的责任,要求损害赔偿。
在离婚纠纷解决后,可能会面临后续执行的问题,像过错方拒不支付损害赔偿,或者在财产分割、抚养费支付等方面出现新的矛盾。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往往也不简单,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就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解决这些棘手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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