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冷静期过了多少天可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过了多少天可办理离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671人看过
导读: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可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过了多少天可办理离婚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实施,让原本简单的离婚程序变得复杂起来。很多人在经历了离婚冷静期后,却不清楚接下来什么时候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这就好比一场长跑,好不容易熬过了漫长的一段路,却不知道终点还有多远。这种不确定性让不少人心里犯起了嘀咕,生怕因为错过了时间又得重新走一遍程序。那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究竟多少天内可以办理离婚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可办理离婚的时间范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小张和小李在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当天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离婚冷静期就是从1月1日到1月30日。从1月31日开始进入可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三十日期间,他们需要在1月31日到2月29日(假设该年2月有29天)这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比如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他们提前准备好了这些材料,在可办理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离婚登记。要是材料准备不齐全,可能就无法顺利办理。

四、错过办理时间的后果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老陈和老林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因为工作忙忘了去办理离婚证,结果就视为撤回申请,他们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程序。

离婚手续办理完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履行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并不简单,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要是你在这些方面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该怎么处理后续事宜,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会依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这些问题,让你在离婚后续事宜上不再迷茫,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