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往往被层层迷雾所笼罩,事实认定常常陷入困境。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与深入挖掘,成功为B某洗脱罪名。
实体证据辨析,瓦解核心指控
明月律师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公安机关认定B某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证据不足。她深入研究“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陈述的“借还”行为模式,详细论证B某的行为是玩家之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了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律师剖析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的客观行为,阻断了其因参与赌博活动需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程序证据质疑,动摇指控根基
律师在审查《讯问笔录》时,敏锐地发现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问题。她认真研究《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与证据的客观性,并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核查。这一举措在审查批捕环节成功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动摇了指控证据的根基。
羁押证据论证,否定逮捕前提
明月律师从人身危险性和司法政策两方面进行论证。她仔细核实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具备随传随到条件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所需的“社会危险性”法定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阐明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直接体现,从必要性层面彻底否定了逮捕的合法性。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B某获不批捕与不起诉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