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身心俱疲的事,如果在婚姻里还遭遇了另一方的过错行为,那更是雪上加霜。很多人在面临离婚诉讼时,并不清楚自己除了分割财产之外,还能主张哪些损害赔偿。其实,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那么具体是哪些情形能主张赔偿,又该怎么去主张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法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老张和妻子结婚多年,后来发现妻子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属于重婚行为,老张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又或者,老王在婚姻中经常遭受妻子的打骂,这属于家庭暴力,老王也能主张相应赔偿。
二、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及主张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无过错方身体受伤,去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在主张物质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例如,小李因丈夫家暴受伤住院,花费了五千元的医疗费,小李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这五千元的物质损害赔偿时,就要向法院提交医院的收费票据等证据。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及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予的赔偿。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比如,小张的妻子与他人同居,给小张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小张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法院会综合上述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要提供能证明自己精神受到伤害的证据,比如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
四、主张损害赔偿的程序要点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赵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判决生效后半年内,小赵发现自己因对方的过错行为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此时小赵就可以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要注意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按时参加庭审等。
离婚诉讼结束后,可能还会面临对方不履行损害赔偿判决的情况,比如拒绝支付赔偿款。这种情况一旦出现,无疑会让无过错方再次陷入困境。遇到这种难题该如何解决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等,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