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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办离婚能否跳过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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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3 · 1491人看过
导读:到民政局办离婚不能跳过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到民政局办离婚能否跳过冷静期

现在很多人面临婚姻危机时,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去民政局办离婚是常见的方式,可新的法律出来后加入了离婚冷静期,这让那些想尽快结束婚姻的人心急如焚。他们心里琢磨着,有没有办法能跳过这个冷静期,痛痛快快地把婚离了呢?毕竟谁也不想在一段已经破裂的婚姻里多煎熬一天。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到民政局办离婚到底能不能跳过冷静期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要走民政局协议离婚这个途径,离婚冷静期是法定必经程序,没法跳过。比如夫妻二人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二、跳过冷静期的途径

如果实在不想经历冷静期,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诉讼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另一方可以以此为证据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调解和审理的时间。

三、诉讼离婚的操作要点

1.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

2.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离婚,也可能是调解和好。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可以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审理与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四、两种离婚方式对比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但程序相对简单,双方协商一致后去民政局办理即可,费用也较低。而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跳过冷静期,但程序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涉及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比如一场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议的离婚诉讼,可能会经历多次庭审,花费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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