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让双方产生离婚的念头。现在离婚有了冷静期这个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很多人在经历了离婚冷静期后,心里就犯嘀咕了,过了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后到底能不能办离婚呢?这可关系到他们后续的生活走向,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新增加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就是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1号给他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从1号开始往后数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如果在这期间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在冷静期内去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办理期限
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供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从冷静期届满日开始起算三十天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了这三十天,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前面例子中的小张和小李,冷静期在30号结束,那么从31号开始往后数三十天内,他们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如果他们在这三十天内没去,那就相当于撤回申请,离婚这件事儿就得重新再来。
三、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登记,他们就按照要求带好了这些材料,顺利完成了离婚登记。
四、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
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后,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齐全、有效。然后会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如果都符合规定,就会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过了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后,如果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就视为撤回申请。后续可能会出现一方又想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或者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又有了新的争议。这时候该怎么处理呢?是重新协商,还是走诉讼离婚的程序呢?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建议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