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和债权债务打交道。比如朋友找你借了钱,这就形成了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那这种关系会不会一直存在呢?其实不是的,债权债务也会有终止的时候。很多人在遇到债权债务相关事情时,并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会结束。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债权债务终止具体有哪些情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债权债务关系自然就终止了。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形。比如,小张找小李借了5万块钱,约定一年后归还。一年到期后,小张按时把5万块钱还给了小李,并且支付了相应的利息。从这时起,小张和小李之间关于这5万块钱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了。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要注意保留好履行债务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收条等,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二、债务相互抵销
如果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例如,小王欠小赵3000元货款,而小赵又欠小王3000元加工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可以协商将这两笔债务相互抵销。抵销时,当事人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不过,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比如,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乙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将货物提存到提存机关。从提存之日起,甲和乙之间关于这批货物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了。提存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这是债权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比如,小明借给小红2000元,后来小明觉得小红生活困难,就明确表示不用小红还钱了。这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此时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了。债权人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一旦通知到达,免除即发生效力。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也就是混同,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例如,A公司欠B公司一笔货款,后来A公司和B公司合并成了一家新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原来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就同归于新公司,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不过,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即使发生混同,债权债务也不会终止。
债权债务终止后,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相关凭证的销毁、保密义务的履行等。要是处理不好这些后续问题,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网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债权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