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纠结又痛苦的事,好不容易两人下定决心,还得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可要是一不小心,在冷静期超了一天,这婚还能不能顺顺利利地离成呢?很多人都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难,超一天看似时间不长,但会不会就因为这一天,让离婚的流程变得复杂起来,甚至办不成离婚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想要离婚的夫妻设置的一个“缓冲带”。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在1号去申请离婚登记,那么从1号开始算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从第31天开始还有30天的时间,他们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二、冷静期超一天是否还能办理离婚
如果冷静期超了一天,还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那么是可以去办理离婚的。只要双方在这个时间段内,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要是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比如前面说的小张和小李,冷静期是到30号结束,从31号开始算的30天内,他们都能去办离婚证,要是到了第31天之后的第31天去,那就不行了。
三、超期后还想离婚怎么办
要是因为超期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想离婚的话,就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申请发证期。这对于已经下定决心离婚的夫妻来说,无疑是又要多花时间和精力。
四、办理离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超一天的情况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不顺利、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建议大家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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