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领域
李佳莹律师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自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哈尔滨。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也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
二、典型案例背景
这是一起用人单位对已离职员工提出高额经济损失索赔的劳动争议案件。2025年12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以及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李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积极应诉。
三、办案策略与过程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的主张及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展开有力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的行为只要未违反相关义务就不违法,公司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反规章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强调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相关,客户关系和商业合同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不合理。对于财产损失,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通过清晰逻辑陈述和准确适用证据规则,有效驳斥了公司缺乏依据的指控。
四、案件成果与专业体现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了100元的手机维修费。劳动者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她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是面临劳动纠纷的劳动者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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