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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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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152人看过
导读:可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自然人因人身权益、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受侵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等严重受损;死者的姓名、肖像等受侵害,其近亲属可申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其名誉权等人格权受损主张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糟心事儿,有时候身体受伤了容易痊愈,但心灵上的创伤却难以抚平。就比如遭遇他人的侮辱诽谤,让自己名誉受损,精神上痛苦不堪;又或者因为医疗事故,身体承受痛苦的同时,内心也充满了焦虑和恐惧。这些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自己能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呢?毕竟精神上的伤害也实实在在存在。那到底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当我们的人格权利,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受到非法侵害时,是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比如,张三被李四无故辱骂,李四还在公开场合恶意诋毁张三的名誉,导致张三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整日郁郁寡欢。这种情况下,张三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形下申请赔偿,关键是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辱骂的录音、证人证言等。

二、侵害特定纪念物品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王奶奶家中有一张祖传下来的全家福照片,对她有着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这张照片承载着她和家人的美好回忆。但在搬家过程中,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将照片损坏,且无法修复。这种情况下,王奶奶就可以要求搬家公司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申请时,要提供物品的购买凭证、能证明物品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证据等。

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比如,甲和乙离婚后,孩子丙由乙抚养,但甲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强行将丙带走,使得乙和丙之间的亲子关系受到严重影响,乙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这时,乙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在处理这类情况时,要及时收集孩子被非法带走的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

四、侵害死者人格利益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也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如有人侮辱、诽谤死者,或者非法侵害死者的遗体、遗骨等。以某地为例,张某在其爷爷去世后,发现邻居李某恶意传播关于爷爷的不实谣言,让整个家族都蒙羞,张某和其他近亲属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他们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申请时,要提供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近亲属精神受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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