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自2013年起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是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及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他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百起余件相关案件,尤其擅长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以及暴力性犯罪案件,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经验。此外,他还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担任法律顾问。
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XX、郝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法院阶段很难改变该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检察院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的漏洞。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符合自首条件。高律师抓住此点,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自首情节,成功减少刑期。不过,由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委托律师,且在检察院门口有违法过激行为,检察院考虑社会危害性大而决定逮捕并从严处理,这也凸显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委托律师的重要性。
代理缓刑获成功
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XX辩护。20XX年X月XX日至XX日,刘XX指使辛XX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XXX元。案发后,各被告人共计赔偿诈骗被害人李XXXXX元。高律师提出辛XX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辛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成功为辛某争取到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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