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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专注刑事领域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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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663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服务于南宁地区。他主要深耕刑事、民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也有丰富经验。曾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嫌疑人争取有利结果,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不起诉等。

教育背景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其专业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在法律领域的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得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深入分析案件本质。

执业机构

陈俊全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律所是他开展法律业务的重要平台,在这里他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执业年限

从2017年至今,陈俊全已经拥有数年的执业经验。在这期间,他不断积累实务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法律行业中逐渐崭露头角。

服务地区

陈俊全主要服务于南宁地区。他熟悉当地的法律环境和司法实践,能够更好地为南宁的客户提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

联系地址

其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方便客户前来咨询和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案件数量

执业至今,陈俊全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如此多的案件处理经验,使他对各类案件的流程和关键要点有了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服务方向

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在刑事领域,是他的专长所在,占承办案件的约70%;同时在民事领域的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理念

陈俊全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力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职务称谓

他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也反映了他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典型案例1

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俊全律师为其辩护,最终林某某获不起诉。在这个案件中,陈俊全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林某某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典型案例2

李某涉黑案,陈俊全律师参与辩护,最终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他在案件中准确把握证据和法律适用,成功为李某减轻了罪名

典型案例3

杨某故意伤害罪案,陈俊全律师为其辩护后,杨某获不起诉。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分析和辩护策略的制定,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4

陈某猥亵罪案,陈俊全律师为陈某争取到了缓刑。在这个案件中,他充分考虑陈某的具体情况和案件情节,为陈某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

蒙X寻衅滋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在案件中,陈俊全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人员,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等量刑情节。建议法庭考虑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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