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厚法学背景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开始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多年来,他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不仅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他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此外,高律师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
刑事领域深耕
高志博律师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已成功办理百起余件相关案件。他专精于多种经济类犯罪,如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职务类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掩隐罪案件突破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卷中显示被告人是电话传唤到案,应属于自首情节,但检察院未认定。高律师抓住此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成功为其减少刑期。此案例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非常重要,应尽早委托律师,以争取减少刑期或缓刑。
代理缓刑案例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某辩护。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X月X日至XX日,被告人刘XX指使辛某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接收诈骗赃款XXX元。高律师提出辛某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再次体现了高志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高志博律师始终秉持“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及其他相关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各类复杂案件,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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