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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好离婚协议后,怎样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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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226人看过
导读:双方签好离婚协议后,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双方签好离婚协议后,怎样办理离婚

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决定和平分手,签好了离婚协议,可接下来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这是很多打算离婚的人会遇到的问题。毕竟离婚不是小事,手续办不好,可能会留下很多麻烦。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签好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的具体流程。

一、确定办理离婚的方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因为双方已经签好离婚协议,这里主要说的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经过协商签好了离婚协议,他们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二、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像前面提到的小张和小李,他们就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这些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三、申请离婚登记

准备好材料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例如,小张和小李一起到小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会对他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突然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五、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后都没有反悔,他们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一起去领取离婚证,正式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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