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里,离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随着法律的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现,让离婚不再是一件能立刻办成的事。离婚冷静期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段思考的时间,可有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本定好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日子,可能因为一些突发状况而耽误,比如遇到突发疾病、临时有事等,导致延后一日去办理,那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呢?这让不少人心里犯起了嘀咕。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夫妻双方设置的一个缓冲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三十天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他们可以好好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
二、延后一日办理的情况分析
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延后一日去办理离婚手续,这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只是延后了一天,那是可以办理的。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都能办理。但如果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哪怕只是多一天,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举个例子,小赵和小钱冷静期在本月10号届满,他们原本计划15号去办理离婚证,结果15号有事耽误了,16号才去,这种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延后一日是可以办理的。但要是他们到下个月12号才去,那就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视为撤回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及流程
在冷静期届满后去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办理流程通常是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比如孙先生和周女士去办理时,他们带齐了所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就顺利为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
四、视为撤回申请后的处理办法
要是因为延后一日导致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如果还是想离婚,那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办理期。
比如吴先生和郑女士因为错过时间视为撤回申请后,他们又重新申请了离婚登记,再次等待冷静期和办理期。
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费用支付及探望权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要是你在离婚冷静期延后办理或者后续遇到这些问题时拿不准该怎么办,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难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