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在讨债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债务人耍心眼儿的情况。比如债务人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别人,或者低价卖给他人,这就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不过,很多债权人可能不清楚该向哪个法院去起诉,毕竟法院的管辖有一定规定,找错了法院可能会浪费时间和精力。接下来咱们就一起看看债权人撤销之诉管辖方面有哪些规定。
一、一般规定适用被告住所地
在债权人撤销之诉里,一般按照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管辖法院。这是因为被告住所地相对比较固定,也便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和开展审理工作。比如说,老张借给老李一笔钱,老李到期不还,还把自己名下的房子低价卖给了别人。老张要提起撤销之诉,那通常就是到老李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合同纠纷管辖的特殊情况
要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那么除了按照被告住所地管辖外,还可能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乙支付货款后甲却未交付货物,并且甲还转移了自己的财产。乙在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时,如果符合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条件,就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三、专属管辖的排除
债权人撤销之诉一般不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常见的专属管辖案件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撤销之诉不属于这些专属管辖的范畴,所以不会受到专属管辖的限制。
四、协议管辖的考量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关于管辖的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要按照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丙和丁在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之后丁出现转移财产损害丙债权的情况,丙提起撤销之诉时,就应按照协议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债权人撤销之诉管辖问题解决后,后续还可能面临证据收集是否充分、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对方是否会提出反诉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维权结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诉讼过程中的难题,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