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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犯罪有哪些具体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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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351人看过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险诈骗犯罪有多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保,如编造不存在财产投保索赔;二是相关人员对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保;三是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保;四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事故骗保;五是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亡或疾病骗保。
保险诈骗犯罪有哪些具体行为方式

一、保险诈骗犯罪有哪些具体行为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财产来投保,之后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索赔。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像将正常损耗伪造意外事故,或夸大实际损失金额。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即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却谎称发生。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例如故意损坏已投保财产。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二、保险诈骗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保险诈骗犯罪的追诉时效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不同而有所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保险诈骗犯罪追诉时效可能是五年、十年或十五年。

三、保险诈骗犯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诈骗犯罪的量刑数额标准需区分个人与单位犯罪,具体如下:

一、个人保险诈骗

1.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立案追诉标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10万元罚金

2.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单位保险诈骗

1.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立案追诉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数额巨大:25万元以上,直接责任人员处5-10年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直接责任人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以上标准为现行有效规定,具体量刑还需结合犯罪情节(如是否退赃、自首等)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保险诈骗犯罪有哪些具体行为方式时,除了常见的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等,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保险诈骗得手后,犯罪金额的认定标准会影响量刑轻重,不同金额对应不同的刑罚幅度。另外,若存在共犯参与保险诈骗,各共犯的责任划分也较为复杂。保险诈骗不仅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还会破坏保险市场秩序。如果您对保险诈骗犯罪的金额认定、共犯责任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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