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情形下借款合同认定方式是什么
在合同诈骗情形下认定借款合同,要考量主客观两方面。主观上,需判断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比如行为人虚构借款用途、隐瞒真实还款能力等,以欺骗手段获取借款且无还款意愿,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方面,看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编造虚假项目、伪造财务报表等诱使对方签订借款合同。还要审查合同履行情况,若行为人取得借款后未按约定使用资金,而是肆意挥霍、用于违法活动或携款潜逃等,也可作为认定合同诈骗的依据。若存在合同诈骗,借款合同因违背一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二、合同诈骗情形下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诈骗情形下担保人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担保人对诈骗行为不知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合同因诈骗而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通常也无效。此时,若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若有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若担保人明知存在诈骗仍提供担保,其与诈骗方构成共同侵权,需与诈骗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所以,判断担保人责任关键在于其对诈骗行为是否知情及有无过错。
三、合同诈骗情况下担保无效该怎么去判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诈骗情形下担保无效的判定需围绕主合同效力及担保合同自身效力两大核心展开,具体如下:
一、主合同效力对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影响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因诈骗被认定无效或撤销:
1.主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请求撤销;
诈骗构成刑事犯罪,主合同因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2.从合同效力:主合同无效/撤销的,担保合同原则上无效。
二、担保合同自身无效的特殊判定
若担保人自身因欺诈提供担保,需区分情形:
1.担保人受主债务人欺诈:若债权人明知/应知该欺诈仍接受担保,担保人可依《民法典》第149条请求撤销担保合同,此时担保无效;
2.担保人明知主合同诈骗:若担保人明知主合同存在诈骗仍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无效后,需依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三、例外情形
若担保合同约定“主合同无效仍承担担保责任”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法律特别规定担保独立于主合同,则需另行评估担保效力。
核心结论:担保无效的判定需结合主合同是否因诈骗无效/撤销、担保人是否受欺诈或存在过错,依据从属性原则综合认定。
当我们探讨合同诈骗情形下借款合同认定方式是什么时,除了明确的认定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借款合同被认定为因合同诈骗而无效,那么已经交付的借款该如何处理?是返还本金,还是要计算利息?另外,在涉及合同诈骗的借款合同中,受骗方是否可以要求诈骗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又该如何确定?这些都是与合同诈骗情形下借款合同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合同诈骗中借款合同的后续处理、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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