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享有撤销权
表见代理中相对人享有撤销权。依据《民法典》规定,在无权代理情况下,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
相对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一,须为善意相对人,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代理人无代理权;其二,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相对人可行使该撤销权,一旦撤销,代理行为自始无效。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使其在交易中遭遇可能的无权代理情形时,有途径及时止损,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维护了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二、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表见代理中相对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须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若被代理人已追认,合同即有效,相对人不能再撤销。二是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或不应知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若明知或因重大过失未察觉,则不享有撤销权。三是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可书面或口头,明确表达撤销合同的意思。满足这些条件,相对人可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自始无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表见代理相对人撤销权行使程序是怎样的
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一定条件。相对人须为善意且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
行使程序上,相对人可通过通知方式撤销。通知应明确表达撤销该代理行为的意思,且需送达被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人。通知形式无严格限制,书面、口头均可,但书面通知更便于留存证据。若相对人选择书面通知,应包含撤销的明确意思、涉及的代理行为内容等关键信息。一旦通知送达,撤销即生效,该代理行为自始对相对人无法律约束力。需注意,若被代理人已追认,相对人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享有撤销权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表见代理中,若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其通知方式和时间节点十分关键。通知需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且要以合理方式让被代理人知晓。另外,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后,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如何处理也是重要问题。若涉及财产交付等情况,可能需要依据公平原则进行返还或补偿。如果你对表见代理相对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后续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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