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罪累犯量刑幅度怎么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诈骗罪累犯的量刑需结合以下要点:
1.累犯的认定前提
需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诈骗罪(过失犯罪、不满十八周岁犯罪除外)。
2.诈骗罪基础量刑幅度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严重情节: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3.累犯的量刑规则
(1)法定从重处罚:在诈骗罪对应量刑档次内,选择较重刑罚(不得突破该档次最高刑);
(2)禁止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四条)、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4.具体裁量因素
需结合诈骗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情况等,综合确定最终刑期。
综上,诈骗罪累犯的量刑核心是“在诈骗罪法定幅度内从重”,同时排除缓刑、假释适用。
(注:具体数额标准需参照各地高院指导意见,如“数额较大”通常为3000-10000元起。)
二、对于诈骗罪虚构事实应如何认定
关于诈骗罪中“虚构事实”的认定,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标准综合判断,核心在于该行为是否足以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一、虚构事实的定义
指行为人编造不存在的客观事实,或歪曲、夸大真实事实,使被害人相信该事实为真的欺骗行为。其本质是对“客观可验证事实”的虚假陈述,区别于主观评价(如商业吹嘘“最好产品”)或抽象观点。
二、认定的核心要件
1.内容的具体性:虚构的必须是具体、可证伪的事实(如“持有某专利证书”“项目年化收益50%”),而非模糊的主观宣称(如“我能帮你赚钱”)。
2.因果关联性:该虚构事实与被害人处分财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被害人因相信虚构内容,才做出转账、交付财物等行为。
3.主观故意性: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仍主动编造,且目的是骗取财物(需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客观行为综合推定)。
三、实务常见情形
身份虚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家、专家等特殊身份;
交易虚构:编造虚假合同、投资项目、债务关系;
能力虚构:夸大自身履约能力(如无资质却声称能办理资质)、虚构资金用途(如借款用于经营实际挥霍)。
四、排除情形
正常商业宣传中的夸张表述(如“顶级品质”);
与财产处分无关的谎言(如社交中的虚假身份未涉及财物);
对未来事实的预测(如“项目可能盈利”,若未承诺必然实现且无其他欺骗,则不构成)。
综上,认定虚构事实需聚焦“客观事实虚假性+因果关系+主观故意”三个维度,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三、对于诈骗罪判无期徒刑该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要对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通常需满足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条件。一般而言,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也可能适用,比如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等。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若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为累犯等,则可能从重处罚。
当探讨对于诈骗罪累犯量刑幅度怎么定的问题时,除了量刑幅度本身,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诈骗罪累犯在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因为其社会危险性相对更高。而且,若累犯再次实施诈骗犯罪,可能会引发新的犯罪数额累计计算等情况,进一步影响量刑。倘若你在诈骗罪累犯量刑方面有更多疑问,像具体量刑案例分析、量刑与犯罪情节的详细关联等,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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