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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打官司能向对方索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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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915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张权利:一是解除婚姻关系,需证明感情破裂;二是分割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等原则判决;三是处理子女抚养,涉及抚养权、抚养费和探望权;四是有重大过错可主张损害赔偿;五是负担较多家务可请求补偿;六是生活困难可获经济帮助。所有主张均需对应证据,建议提前整理清单,必要时委托律师。
离婚打官司能向对方索要什么

一、离婚打官司能向对方索要什么

离婚诉讼中,您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对方主张以下权利:

1.解除婚姻关系

这是离婚诉讼的核心请求,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分居满2年、家暴重婚等法定情形)。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投资收益、车辆等)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需提供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

3.子女抚养相关

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民法典》第1084条),需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如收入、陪伴时间);

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数额按其月收入20%-30%确定;

探望权:非抚养方有权定期探望子女。

4.损害赔偿

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091条),可主张物质+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过错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

5.家务劳动补偿

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务的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请求补偿(需举证家务劳动付出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支出凭证)。

6.经济帮助

若您生活困难(如无住房、丧失劳动能力),有负担能力的对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形式可为房屋居住权或货币补偿)。

提示:所有主张需提供对应证据(如过错证据、财产权属证明),建议提前整理证据清单,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以最大化权益。

二、离婚打官司时过错方财产要怎么分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过错方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若双方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过错方,若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可能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但少分比例并无明确法律规定,由法院依具体案情裁量。同时,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三、离婚打官司时抚养权通常怎样判

离婚官司中,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通过适当方式询问子女意见。

此外,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当探讨离婚打官司能向对方索要什么时,除了常见的财产分割,还涉及其他方面。比如在婚姻期间,若一方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像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在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请求补偿。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些都是离婚打官司时可索要的重要权益。若你对离婚打官司索要权益的具体流程、赔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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