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用什么理由
离婚理由可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来看。
协议离婚,法律未规定理由,只要双方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即可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规定,存在以下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理由不被认可法律上怎么办
若离婚理由不被认可,分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来看。登记离婚不会审查离婚理由,若因此办不了,大概率是没满足其他登记条件,双方需确保签了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等,解决问题后重新申请。
诉讼离婚中,法院判离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诉求不被法院支持,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时要积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新证据,像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证据。还可尝试在这6个月期间与对方沟通,看能否协议离婚,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理由不被认可法律途径有哪些
若离婚理由不被认可,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若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认可致无法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审理中,若首次起诉且无法定判离情形,如重婚、家暴等,可能不判离。但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增大。诉讼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过错行为证据等,以增加法院支持离婚诉求的几率。
当探讨离婚可以用什么理由时,除了常见的感情破裂等理由外,还有一些情况也能成为离婚的合理依据。比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另外,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也会严重影响家庭关系,成为离婚的理由。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同样可作为离婚诉求。要是你对离婚理由的判定、离婚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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