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后失踪怎么处理
立遗嘱后失踪,可按以下情况处理。首先,利害关系人可依《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可申请宣告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限制。
若被宣告失踪,遗嘱暂不发生继承效力,其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若被宣告死亡,遗嘱发生效力,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日后若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依遗嘱取得其财产的人应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二、立遗嘱人失踪后遗嘱效力认定有何规定
立遗嘱人失踪不直接影响遗嘱效力。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就有效,如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即便立遗嘱人失踪,该遗嘱依然有效。
但若立遗嘱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继承从法院判决宣告之日开始,符合条件的遗嘱开始执行。若之后失踪人又出现并撤销死亡宣告,继承财产应返还或给予适当补偿。若遗嘱人因为失踪影响行为能力,并有证据能证明,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认定行为能力状况,一定情形下会影响遗嘱效力。
三、立遗嘱人失踪期间遗嘱能否按规定执行
立遗嘱人失踪期间,遗嘱通常不能按规定执行。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失踪并不等同于死亡,在未经过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已经去世,也就不能确定遗嘱生效的时间。
若要启动遗嘱执行,利害关系人可依《民法典》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宣告死亡后,遗嘱开始生效并可按规定执行。
当探讨立遗嘱后失踪怎么处理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其财产会进入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程序。宣告失踪后,会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来管理其财产;若被宣告死亡,遗嘱就会按照正常流程开始执行遗产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启动宣告程序、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和权限、遗产分配的具体规则等,都值得深入研究。如果你对立遗嘱后失踪相关的法律程序、财产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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