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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认定数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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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778人看过
导读:相关规定明确了信用卡诈骗活动不同情形的数额认定标准。使用伪造、骗领、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数额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为“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方面,数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为“数额巨大”,五百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认定数额多少

一、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认定数额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伪造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信用卡诈骗犯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犯罪量刑金额标准如下。数额较大指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指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此种情况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需注意,恶意透支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关键重点包含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关键重点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行为表现有四种: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骗取等方式获取并使用;四是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也损害银行及信用卡关系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认定时需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当了解信用卡诈骗罪最新认定数额多少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达到认定数额但有部分还款行为,是否还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呢?还有,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数额与量刑标准是怎样对应的,不同数额区间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都可能遇到。如果您对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数额的具体情形、量刑细节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信用卡使用方面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困扰,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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