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管理人费用由谁支付
破产清算管理人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负责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处置和分配等工作,其履职产生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范畴。当债务人财产足以支付时,随时支付管理人费用;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清算管理人报酬支付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定。债务人财产是支付管理人报酬的第一顺位资金来源。
在债务人财产足以支付时,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清偿管理人报酬。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包括管理人报酬,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当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未及时申请破产清算,导致损失产生,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款项可用于支付管理人报酬。
三、破产清算管理人报酬支付主体如何确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管理人报酬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具体而言,在破产案件中,债务人财产是支付管理人报酬的首要来源。当债务人财产足以支付时,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拨付。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执行职务费用,且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相关报酬和费用,经人民法院同意,破产程序可继续进行。垫付后,该垫付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向垫付人随时清偿。总之,一般以债务人财产为支付主体,特殊情况可由利害关系人垫付再从债务人财产中清偿。
在探讨破产清算管理人费用由谁支付的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拓展疑问。比如管理人费用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确定的,这关系到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另外,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费用,后续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这些问题都与破产清算管理人费用的支付紧密相关。如果你对破产清算管理人费用支付的标准、财产不足支付的应对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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