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长要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侦查阶段一般是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法院审理阶段,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形的,经批准还可延长。
二、逮捕后送看守所羁押期限如何确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24小时。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若属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此外,特殊原因致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逮捕后超期羁押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逮捕后超期羁押指超过法定期限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定需依据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定羁押期限。
侦查阶段,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15日;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起算。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
审判阶段,一审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3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诉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若超过上述期限仍羁押,即构成超期羁押。
当我们探讨逮捕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多久时,除了羁押时长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能否进行探视,一般情况下,在侦查阶段家属通常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另外,羁押期限是否可以延长也是大家关心的,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经相关程序批准,羁押期限是可以延长的。若你对逮捕后送看守所羁押的时长计算、家属探视规定以及羁押期限延长等具体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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