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受家暴后双方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遭受家暴后双方协议离婚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且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办理了离婚登记,该协议离婚就有效。
不过,若受家暴方是在受胁迫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愿,受胁迫方有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受家暴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遭受家暴后孩子抚养权怎样去变更
遭受家暴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先与对方协商。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公证,完成抚养权变更。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收集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同时,要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若能证明家暴事实且自身抚养条件更优,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诉求。
三、遭受家暴后拿不到抚养权该怎么办
针对遭受家暴后抚养权争议问题,可从以下法律路径处理:
一、诉讼中争取抚养权:聚焦"最有利于子女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家暴行为是认定对方不适合抚养的关键证据——需立即固定家暴证据:
1.直接证据:报警记录(含出警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妇联/居委会调解记录、对方亲笔悔过书;
2.间接证据:证人证言(邻居/亲友)、施暴视频/照片、医院诊疗记录。
上述证据可证明对方存在暴力倾向,可能损害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优先考虑无过错方的抚养请求。若子女年满8周岁,其愿随己方生活的陈述也具重要证明力。
二、生效判决后救济:上诉或再审
若已获不利抚养权判决:
1.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前(15日内),以"原判决未考量家暴因素、违背最有利于子女原则"为由上诉,补充家暴新证据;
2.再审:一审生效后6个月内,若发现原判决遗漏家暴关键证据、或对方隐瞒暴力事实,可申请再审纠正错误判决。
核心提示:家暴证据是争取抚养权的核心支撑,需及时留存并提交法院,必要时可同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第23条),强化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认定。
(注: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细节,建议携带证据咨询律师制定方案。)
当探讨遭受家暴后双方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离婚后,遭受家暴的一方是否还能就家暴行为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另外,协议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如果存在因家暴导致的不公平情况,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这些都是与遭受家暴后协议离婚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遭受家暴后协议离婚的有效性、后续赔偿及财产分割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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