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卡帮信罪立案什么标准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及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话卡关联帮信罪的立案标准(即“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核心立案情形
1.数量或对象标准: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电话卡(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信息网络犯罪;
2.违法所得标准:通过提供电话卡违法所得达1万元以上;
3.前科关联:2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信等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帮信行为;
4.危害后果:被帮助对象利用电话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5.其他情节:如明知对方用于电信诈骗等严重犯罪仍提供多张电话卡,或交易方式/价格明显异常(如低价批量出售实名电话卡)。
二、“明知”的推定
需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常见推定情形包括: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提供电话卡;
提供专门用于规避监管的电话卡(如未实名、境外卡);
频繁销毁通话记录、使用虚假身份交易电话卡等。
结论:满足上述任一“情节严重”情形,即可立案追究帮信罪刑事责任。实务中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明知与客观帮助行为综合认定。
二、电话卡帮信罪怎样算严重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使用电话卡构成帮信罪,以下情形算情节严重:一是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如用电话卡为三个以上网络犯罪者提供通讯支持。二是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即利用电话卡协助犯罪进行资金流转达二十万以上。三是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四是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五是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六是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司法机关可认定情节严重,量刑时会更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电话卡帮信罪怎么处罚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涉及电话卡帮信罪,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认定情节严重一般考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形。
具体量刑会综合全案情况判断。若构成此罪,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可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为当事人进行有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比如认定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电话卡帮信罪立案什么标准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电话卡帮信罪一旦立案,行为人可能面临怎样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帮助他人利用电话卡实施犯罪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也是大家关心的点,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等情形都可能被这样认定。如果您对电话卡帮信罪立案后的量刑、情节认定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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