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条件是什么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条件为: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如未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放弃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按顺序进行。
遗嘱继承条件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需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遗嘱处分的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
二、法定继承顺序及份额如何确定
法定继承顺序分两个顺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中丧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情形如下: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出于其他动机则不属此列;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如长期打骂、不给治病等,后确有悔改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不丧失;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当探讨继承条件是什么时,除了基本的继承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继承中遗嘱的有效性问题,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从而影响继承的进行。另外,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出现多个继承人,如何合理分配遗产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若你在继承过程中遇到遗嘱效力认定、遗产分配等方面的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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