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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的管辖权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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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071人看过
导读:经济纠纷案件管辖权依据级别、地域、协议及专属管辖规则确定。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一般一审案,中院管重大涉外等案件,高院管辖区重大影响案,最高院管全国重大影响及应审案件。地域管辖中,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财产权益纠纷由相关联系地法院管。协议管辖需书面约定且不违反规定,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等纠纷。
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的管辖权有什么

一、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的管辖权有什么

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需依据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及专属管辖规则确定。级别管辖方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地域管辖方面,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协议管辖需当事人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及专属管辖。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等情形。

二、经济纠纷案担保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经济纠纷案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需结合担保方式及合同约定确定。依据民法典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可直接请求其与债务人连带承担责任。担保责任范围依合同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若存在多个担保人,按份共同担保的各担保人按约定份额承担,连带共同担保的债权人可请求任一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担保人承担后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分担部分。

三、经济纠纷案件立案的金额是多少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立案并无法定金额门槛。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只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无论争议金额大小,均符合立案条件。若涉及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如诈骗、职务侵占等,则需达到相应罪名立案追诉标准,具体金额依罪名及各地司法实践规定有所不同,但该类案件属刑事案件范畴,与民事经济纠纷立案规则不同。

在探讨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的管辖权有什么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当事人若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另外,管辖权的转移情况也值得关注,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若你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对管辖权的确定、异议提出流程或管辖权转移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阻碍维权之路。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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