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包括以下五类:
1.编造虚假理由: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
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如使用伪造、变造或无效的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如提供虚假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等贷款所需文件;
4.虚假担保或重复担保:如使用虚假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5.其他诈骗方法:如伪造贷款用途证明、冒用他人身份申请贷款等(需符合“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核心要件)。
需注意: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仅限自然人,单位实施上述行为的,以合同诈骗罪或其他罪名定罪处罚。主观上需具备“非法占有贷款本息”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上述行为之一且数额较大(通常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该罪。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需满足以下四方面:
一、主体要件
仅限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通常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骗取贷款后逃匿、挥霍、转移资产、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无此目的的欺诈行为(如因经营困难暂时隐瞒情况),不成立本罪。
三、客体要件
双重客体:既侵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又破坏国家金融信贷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
实施法定诈骗行为且数额较大(司法解释规定≥2万元),具体包括: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如资信证明);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5.其他诈骗方法(如伪造印章骗取贷款)。
需特别注意: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本罪与民事贷款纠纷的核心,需结合行为人的实际行为综合认定。
(字数约280字)
三、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贷款诈骗罪,依据《刑法》第193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贷自用,无归还意图,就体现该目的。
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实施了法定行为,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诈骗数额较大。
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在了解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是哪些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诈骗金额对应着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另外,若在贷款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但未达到贷款诈骗罪的标准,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可能会涉及民事赔偿等责任。如果你对贷款诈骗相关的法律细节,如量刑依据、民事责任界定等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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