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孩子权判给男方怎么办
若抚养权已判给男方,您可分情况处理。若您认可判决结果,应按照判决履行,同时您享有探望权,可依据《民法典》规定,与男方协商探望时间、方式等,若男方阻碍,您可起诉请求法院保障。
若您不认可判决,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上诉期为15日),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准备好能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您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孩子意愿(孩子已满八周岁)等方面优势的材料。若已过上诉期,您可在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例如男方出现虐待孩子、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情形。
二、抚养孩子权归谁所有
抚养权的归属需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法定抚养义务,无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生父生母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参照上述原则处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抚养权并非绝对归一方所有,若抚养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抚养孩子权变更原告是谁
变更抚养权诉讼中,原告通常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有抚养权的一方。
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出现无力抚养、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有权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此时提起诉讼的另一方为原告。比如一方因突发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可作为原告起诉变更抚养权。
或者原本有抚养权的一方主动要求变更抚养权归属,比如其认为自己工作变动后更利于孩子成长,想将抚养权变更给自己,那么此时该方就是变更抚养权诉讼的原告。总之,提起变更抚养权诉求的一方就是原告。
当面临抚养权判给男方怎么办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后续情况需要关注。即便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依然享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男方不得无故剥夺。同时,如果后续出现男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男方经济状况恶化、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女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若你对抚养权判决后的探视权行使、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流程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这些问题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