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胎儿判给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存在离婚时判给谁的问题。但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后,若胎儿顺利出生,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婴儿的生理特点,更适合由母亲照顾。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二、离婚后腹中胎儿的抚养归属如何判定
离婚后腹中胎儿出生后,一般抚养权归母亲。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胎儿出生后尚处于婴儿期,对母亲哺乳等照料需求大,母亲抚养更利于其成长。
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抚养权。双方也能协商由父亲抚养,法院通常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后续若抚养情况变化,双方可协议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也可诉请法院变更。
三、离婚后腹中胎儿的抚养费支付法律咋定
离婚后腹中胎儿出生为活体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若对方拒绝支付,抚养方可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
当探讨离婚胎儿判给谁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胎儿出生后抚养权的归属是否会随着其成长情况发生变化,通常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抚养权。另外,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这一问题也较为常见。法律规定,更改孩子姓氏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你在离婚胎儿抚养权判定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别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理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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