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时夫妻之间的债务如何划分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划分分两种情况。
一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二、婚姻存续时子女抚养责任归谁
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对子女均负有抚养义务,这是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抚养责任包括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受教育权利、给予必要的照顾等。若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实践中,双方一般共同抚养子女,共同承担费用、共同照顾生活。但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等,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改正或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子女权益。总之,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共同承担子女抚养责任是基本原则。
三、婚姻存续时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的界定核心在于取得时间及权利归属,具体如下:
一、婚前财产的法定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第1项,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动产:如工资、存款、奖金、个人生活用品(家具、衣物等);
2.婚前个人不动产及财产权利:如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取得产权证)、车辆、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婚前已实现的收益);
3.婚前继承/赠与所得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无论婚前婚后均为个人,但婚前取得的自然属于婚前财产);
4.婚前财产的孳息与自然增值:如婚前存款的利息、婚前房屋的市场增值(《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
二、关键界定标准
取得时间是核心: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实际占有)发生在结婚登记日之前。例如: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仍属婚前财产;
婚前存款婚后转存,本金及利息仍为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仍归婚前出资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三、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书面约定)。若需明确权属,可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书面协议固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78条。
在探讨婚姻存续时夫妻之间的债务如何划分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债务划分后若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该如何维权。另外,对于一些以个人名义所负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后续在实际偿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认定和执行的难题。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较为常见且复杂,处理不当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如果您在夫妻债务划分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更多法律细节和应对策略,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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