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相抵触的有效吗
遗嘱相抵触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是同一遗嘱人所立多份遗嘱内容抵触,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有效,之前与之抵触的内容无效。
但若存在不同遗嘱人对同一财产处分的遗嘱相抵触,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若遗嘱人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此外,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有效,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遗嘱即使无抵触也可能无效。
二、多份相抵触遗嘱,应以哪份为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存在多份相抵触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赋予遗嘱人随时变更、撤回遗嘱的权利。《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确立了以最后遗嘱为准的原则。只要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管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还是公证遗嘱,均以最后所立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比如,遗嘱人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后又立了份自书遗嘱,内容相抵触,就以后面的自书遗嘱为准。
三、多份抵触遗嘱,有争议时法律如何判定
依据《民法典》,若存在多份相互抵触遗嘱且有争议,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不管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还是公证遗嘱,都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效力优先。比如先立一份自书遗嘱把房产给子女A,后又立一份公证遗嘱将该房产给子女B,若没有后续遗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若此后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再次变更房产归属给子女C,那么最终以这份打印遗嘱判定。
当探讨遗嘱相抵触的有效吗这个问题时,除了遗嘱本身的效力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遗嘱相抵触且都符合法定形式,一般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但如果存在部分内容抵触,不抵触部分仍可能有效。另外,遗嘱相抵触还可能涉及到遗嘱变更或撤销的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要是你在处理遗嘱事务时,遇到遗嘱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对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流程有疑问,不用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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